HJM Asia Law

"退出中国:
战略,用于美国执行官
和律师以考虑在重新部署的资产从中国
到美国或第三国家",
日2013年

一篇共同编写了由约翰*多诺霍和卡罗琳Berube(两个成员的iblc编码方式)题为”退出中国:战略,用于美国执行官和律师以考虑在重新部署的资产从中国到美国或第三国”发表在日版,原来的设备供应商协会(oesa协会的问卷)新闻。 Oesa协会的问卷是在贸易行业协会为汽车零件供应商的产业。 全文可以在这里读到:§退出中国(多诺霍)与CH和HJM亚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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